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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州环境正义理事会

弗吉尼亚州环境正义理事会

弗吉尼亚州环境正义委员会向州长提供咨询和建议,以维护旨在保护弱势社区免受污染过度影响的环境正义原则的基础。理事会于 根据行政命令成立,并于2019 2020(第.2 22699-.9 节) 成为行政部门的常设咨询机构。依次是《弗吉尼亚法典》)。理事会由21 州长任命的非立法公民成员和来自相关秘书处和州机构的六名当然成员组成。《弗吉尼亚环境正义法》(第 2 节)2-234其次,《弗吉尼亚法典》)提供了有关Commonwealth对环境正义的承诺的定义和其他信息。

环境正义是一个框架,旨在确保所有人在制定、实施和执行环境法律、选址、法规和政策时都能得到公平对待和有意义的参与,而不论其种族、肤色、国籍、收入、信仰或残疾状况如何。其主要目标是保证所有社区都能得到平等保护,免受环境危害,并能公平参与影响其环境的决策过程。归根结底,环境正义旨在为每个人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让人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时不会面临污染或环境退化带来的过大风险。